美国一名联邦法官10月1日裁定,自动车牌识别企业Flock的摄像头构成“无差别大规模监控”,警方依据该公司车辆行踪历史搜索取得的证据必须排除。据Slashdot报道,这项裁定出自希尔法官之手,判决书在以斜体强调“为什么每个人去哪儿都是政府的事”这一问题时加重了语气。
法官在裁定中写道,人们或许会指望亲友告诉自己“嘿,我上周看到你开车经过商店”,但不会指望熟人、更不用说陌生人、尤其是执法人员随便走过来说:“我跟踪了你的车30天,这是你的车去过的每个地点的详细记录和照片证据,我还要把这些信息分享给全国各地的执法部门。”法官承认,手机同样会在公共场所移动,但当执法部门能够无差别、被动地长期记录个人行踪,并在任何方便的时候把信息用于任何目的时,就产生了宪法问题。
裁定还提到,涉案的并非只是固定摄像头。警官阿兰尼兹车上的摄像头同样向这些系统输入信息。法官写道,想象执法部门用一群无人机盘旋在整座城市上空、以免漏掉任何一辆车的移动,如今已不再困难。
案件起因是阿兰尼兹警官利用Flock的行车历史决定拦停一名驾驶者,随后搜查车辆,并提出持有毒品意图分销的指控。法官认为此举侵犯了合理的隐私期待,因此“阿兰尼兹发起车牌识别搜索之后获得的所有证据,都必须作为毒树之果予以排除”,并批准了排除这些违宪搜查与扣押所得全部证据的动议。
Flock发言人向《华盛顿邮报》表示,预计该裁定会被上诉并最终被推翻,并称该裁定“不构成有约束力的先例,也不影响执法机构继续使用这些重要的公共安全技术”。
10月2日,桑德斯提出《禁止Flock法案》。据TechCrunch报道,该法案名称虽指向Flock,条文却未点名该公司,而是覆盖所有自动车牌识别系统。法案禁止美国联邦机构在“没有明确法律授权”的情况下使用自动车牌识别系统,并允许包括国土安全部在内的部分联邦机构,扣留使用此类系统的州和地方政府的拨款。法案仅对收费和国会未来立法批准的使用作出豁免,且后者须将数据保留时间限制在48小时以内。众议员亚历山德里娅·奥卡西奥-科尔特斯和参议员杰夫·默克利为共同提案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