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俄克拉何马州联邦法官萨拉·希尔(Sara Hill)裁定,车牌识别摄像头企业Flock的摄像头网络构成“不加区分的大规模监控”,警方依据该网络数据库查询车牌的做法违反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。据TechRadar报道,这一认定出自希尔审理的一起涉嫌贩运冰毒案件。
案件中的女性被告因涉嫌贩运冰毒被警方拦截,其车内实际查获91磅冰毒。但希尔指出,拦车理由并不成立:涉事警员仅因该车牌来自加利福尼亚州便登录Flock数据库查询,随后用查询到的行驶轨迹为搜查车辆提供依据。法官认为,这是先查到车辆再倒推理由,而非基于合理根据(probable cause),且未取得搜查令,侵犯了被告的第四修正案权利。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保护公民免受“不合理的搜查与扣押”。
希尔在裁决中反驳了此前一些法院的观点。那些判决认为,Flock网络拍摄的画面取自公共场所,因此不构成第四修正案风险。希尔认为,这类意见没有考虑到该网络正“接近拖网式执法”,法院需要跟上技术发展。她写道,政府所依赖的因素,与美国人在长途旅行中出于各种正当理由遇到的日常情形相同,“我们中许多人开车比自己想开的更久,只为抵达目的地,或者根本没有目的地,只为前方的道路和风景”。用Flock的车辆影像库拦截这些普通人,将侵犯其宪法权利。
据404 Media报道,Flock系统目前每月发生超过10万次无搜查令的车牌查询。希尔此次裁决不具约束力,但作出时间紧随另一项类似裁定:美国边境巡逻队使用自动车牌识别(ALPR)摄像头数据实施交通拦截,同样被认定违宪。
代表原告的公益法律机构“正义研究所”(Institute for Justice)律师迈克尔·索伊弗(Michael Soyfer)表示,希尔的裁决承认了“这些系统的广度,它们以某种方式收集了如此多人的如此多信息,使其与众不同”。他认为,法院以往处理这类案件的方式“过于短视”,忽略了系统的深度,以及允许警方重建全国任何人行踪的“广泛监控模式”。
此前已有案件认定Flock摄像头不构成第四修正案风险,因此不同法院之间仍存在分歧。随着公众对该技术的反对情绪上升,以及执法部门对其依赖受到更多质疑,这一问题预计将继续受到审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