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爱范儿报道,8月25日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。这是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施行以来的一次系统性修订,共9章170条,涉及电动自行车、自动驾驶、“暴走团”等多个出行话题。草案尚未正式通过和施行。
草案拟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最高时速从现行的15km/h提高至20km/h。这里调整的是道路通行限速,不是车辆的最高设计车速。目前电动自行车国标规定的最高设计车速仍为25km/h。限速放宽的同时,草案也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不得逆行、超速、违反交通信号,不能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、观看视频,驾驶人与乘车人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。
对机动车驾驶人,草案规定,驾驶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、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,若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,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,并可以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。这一加重处罚以“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”为前提,并非只要开车看一眼手机就一律暂扣驾照。
草案还专门设置了“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”一章。按照草案,当自动驾驶功能处于激活状态,车辆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,由自动驾驶汽车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接受处理。需要区分的是,这里所说的“自动驾驶”不包括辅助驾驶。如果自动驾驶功能没有激活,或者车辆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,仍按普通汽车规定管理。辅助驾驶仍是“人开车、人负责”;真正进入自动驾驶状态后,交通违法的处理对象开始从驾驶人延伸至车企。不过,由车企接受交通违法处理不等于所有事故责任都自动归车企,事故认定、民事赔偿及产品责任仍需根据具体情形和后续配套制度判断。
针对成群占用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的“暴走团”,草案重申,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暴走、健身等非交通活动。草案还明确,公安交管、交通运输、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依法劝阻、制止和处理,道路养护单位负有劝阻、报告义务。
此外,这次修订还涉及醉驾、“僵尸车”、超标车辆等长期存在的交通治理难题,并加入多项便民出行措施。目前该修订草案仅进入初次审议阶段,20km/h限速等调整最终是否落地、何时施行,仍要等待后续审议和正式公布。